河北省“十二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解读
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,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河北省“十二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以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、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为核心,对“十二五”期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,是指导全省相关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。
一、规划背景与总体目标
“十一五”以来,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,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,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、配套设施不完善、再生水利用率偏低等问题。“十二五”时期是河北省加快城镇化进程、推进节能减排的关键阶段,《规划》明确提出,到2015年,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将实现全覆盖,污水处理能力显著提升,污水处理率达到85%以上;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%以上,形成设施完善、运行高效、监管到位的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体系。
二、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
(一)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。按照“厂网并举、泥水并重”的原则,统筹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、扩建和提标改造,重点解决设区市、县级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。加快配套管网建设,提高污水收集率,实现雨污分流,减少地下水入渗。
(二)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。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,优先用于工业生产、城市杂用、生态景观和农业灌溉等领域。以设区市为重点,建设一批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工程,完善再生水输配管网,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。
(三)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。统筹规划污泥处理处置设施,推广先进适用技术,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,确保污泥稳定化、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%以上。
(四)提升运行监管水平。健全污水处理运营监管体系,加强水质监测和在线监控,推行市场化运营机制,保障设施稳定运行。强化再生水水质安全管理,确保用水安全。
三、保障措施与实施机制
《规划》强调,各级政府要强化责任落实,加大财政投入,拓宽融资渠道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。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,强化科技支撑,严格考核评估。建立部门协同、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,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。
《河北省“十二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的印发实施。将有力推动全省城镇水环境质量改善,促进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,为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,强化措施,狠抓落实,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accel-zx.com/product/13.html
更新时间:2026-11-03 15:23:05